2019年12月,群众举报安徽隆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龙珠路和学浦路土石方工程中,在宜秀区大龙山镇永安社区(安庆一中西北角)挖沙取土。经查,2019年8月,安徽隆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大龙山镇永安社居委协商,垫付二次补偿款11.3025万元,并向大龙山镇永安社区泗民村民组支付青苗补偿费1.8058万元后,该公司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永安社区开始土石方工程,并将多余部分外运到北城秀里回填。
2020年3月25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立案调查。2020年9月9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安徽隆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1、责令安徽隆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停止开采,没收安徽隆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万柒仟元整(¥:77000.00)元,上缴市财政。2、对安徽隆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所得处以20%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元整(¥:15400.00元),上缴市财政。”的行政处罚。2020年9月15日,安徽隆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了行政处罚。鉴于该案非法开采土方15389.3立方米已涉嫌触犯非法采矿罪,2020年10月15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案依法移送安庆市公安局处理。